马丁·埃维切利爵士将头盔扔了出去。他看着那顶头盔像石子一样落入河中,激起一阵水花。
一群叛党的长矛兵立刻扑上去抢,因为那顶华丽的头盔上有一个金灿灿的船模型——埃维切利家的家徽。
他们大概以为那是纯金的,然而只有马丁自己知道,那不过是镀金的铜。若是真金,他们家早就破产了。
其中一个长矛兵抢到了那玩意。尽管头盔已经被流星锤和长剑砸得不成样子,那人仍把它搂在怀里,咯咯地笑着,仿佛抱着刚出生的孙儿。
“愚蠢的渔民……”
马丁无奈地摇摇头,看着另一个叛军砍断那人的手指,抢走头盔,随即被长戟切成两半。头盔又被一个哀嚎的瞎子捡走,他一边大笑,一边无助地流着左眼的血,像在玩丢手绢一样。
此时此刻,马丁多希望叛党全是这群凑数的炮灰渔民,而不是屠夫行会那帮疯子——他们正处在叛军的中央,用剔骨钢刀和自制的长刀像对付火腿与猪颈肉一样对付国王的士兵。而在第一阵列的车夫行会,则举着从马车上拆下的木板做成的盾牌,替屠夫们当菜板,好让他们一次砍断“国王走狗”的手臂与脑袋。
“马丁爵士!您的头盔呢?”
说话的是他的副官,一个倒霉的孩子。尽管十六岁的年纪已不能算“孩子”,但马丁仍乐意如此称呼他——因为他确实像个孩子:瘦弱、病怏怏,说话细声细气,还有种说不出的独特。
“石头”特里西斯科说,那声音像森林里交配的母鹿。马丁虽因此抽了那混账一鞭子,但“母鹿”的绰号还是传开了。大家都这么叫他;挨了鞭子也不管用,久而久之,连马丁自己都快忘了他的真名,便以“小鹿”称呼他,而这位小副官似乎毫不在意。
“帮我找一个,旧的丢了。”
他头也不回地摆了摆手。蓝色的长披风被撕成了领布,三颗黄色的星星被染成三种颜色——红、暗红和黑红。染料的来源,一部分是他自己,一部分是敌人,还有那些数不清、已经死去或将死去的千千万万在这片泥泞地上互相撕咬的动物。
小鹿副官离开了,他那身不合身的盔甲叮当作响,声音渐渐远去。特里西斯科曾嘲笑那副盔甲,说那是“母鹿的鹿角”,就像太监的××一样没用。为了这句话,他又挨了一顿鞭子。
不过,这个口无遮拦的无赖偷猎者已经死了——死在左翼的战斗中。他被石匠协会的人用大锤砸碎了脑袋。石匠处理石头,这很合理。马丁相信,在那一刻,他一定希望自己真的长了鹿角;以他的性格,不仅会这么想,还会喊出来。他大概真的喊了吧。
可惜马丁没听见,不然一定再给他一顿鞭子。而现在,就算再长的鞭子,也只能抽打泥土了。
——跑吧,别回来。
马丁这么想着,忍着不回头。那是职责。
职责让他没有去萨卡利多的叛军本营找两年前最亲密的朋友;职责迫使他看着海王港被天鹅夷为平地而不动摇;职责克制他在国王宣布退兵的那一刻,没有暴跳如雷地砍下洛佩兹家那混球的脑袋;职责又让他没有对着小鹿大喊——快跑,跑到没有人的地方,永远不要回来,永远不要再见我。
但是他还是动摇了。他创造了机会,某种程度上没有尽到职责。但是这又算什么职责?哪有如此肮脏的职责?
我的所作所为就像那在行刑时闭上眼的刽子手一样。也许这毫无意义——但起码能让我好受一点,哪怕只是一会儿……就一会儿。
有样东西被塞进了他的手里。尽管隔着铁与皮革的手甲,他依旧感受到那是什么——寒冷、坚硬、沉重,是我的心。
马丁戴上了头盔。那玩意很不合身,而且形制古老,仿佛是从两个世纪前的墓地里抛出来的;里面的内衬破旧不堪,露出的棉花与布料都发了霉,顶端固定的皮绳不翼而飞。汗津津的脖子毛孔张开,被粗糙的内衬刺得发痒,就像妻子用羽毛逗弄自己一般。
“你为什么回来?”
一体式的巨盔没有面罩,他的声音模糊而回荡。比自己矮的那位小鹿副官大概也听不清,但还是含糊地回了一句。本就弱小的声音在嘈杂的战场洪流中几乎被冲散,飘到马丁耳边时连音节都不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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